招聘公告

  为广泛吸纳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总政治部干部部将组织实施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年毕业且在当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毕业生。

  从年度开始,定向招聘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聘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二)学历条件。应聘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还应当取得相应学位。应聘护理、艺术、体育专业技术岗位的,学历条件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当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但是,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聘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十级、九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八级、七级、六级、五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四级、三级、二级、一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总政治部干部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   (二)报名及初审。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统一招聘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聘用单位、招聘岗位和考试地点。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自动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可以即时或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

  文体类技能型岗位实行先面试后考试。文体岗位应聘人员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发布的招聘信息和文体聘用单位报考指南,先到文体聘用单位报名参加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方可获得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合格者数量,由聘用单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应聘文体以外岗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为年10月12日8时至21日12时。应聘文体岗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为年10月29日8时至31日18时。

  (三)招聘考试。应聘人员可于年11月9日至22日,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军队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于年11月22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为应聘人员共同考试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5个专业。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以通过军队人才网浏览和打印。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年11月22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年11月22日14:00-16:00。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规定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文体以外岗位招聘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五)面试和体检。聘用单位对文体以外岗位招聘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在军队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六)确定预选聘用对象。聘用单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招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聘用对象,并及时告知本人面试成绩和是否被确定为预选聘用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聘用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

  文体聘用单位艺术、体育等技能型岗位的预选聘用对象,由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上述原则确定。

  (七)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预选聘用对象确定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确定拟聘对象。聘用单位根据预选聘用对象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情况,综合衡量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对象。

  (九)二次补录。二次补录安排在年3月中旬至6月上旬。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由聘用单位逐级申报补录,总政治部干部部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二次补录招聘信息。除首轮拟聘对象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外,其他应聘人员均可以凭招聘考试有效成绩,报名应聘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确定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聘用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遴选确定补录拟聘对象。

  (十)成绩查询和公示。总政治部干部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年12月下旬提供招聘考试成绩查询;年4月上旬提供第一轮面试成绩查询,公示首轮拟聘对象名单;年6月上旬提供第二轮面试成绩查询,公示二次补录拟聘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对象,聘用单位将及时通知本人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于年7月底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起始日期统一从7月15日起算。

  年6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的拟聘对象,取消聘用资格。

四、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可依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发布的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统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总政治部干部部。

总政治部干部部

年10月9日

招聘岗位信息

统一招聘信息(不含文体岗位)文体岗位(需先面试后考试)   小编从招聘信息中梳理出首次定向招聘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家属的岗位,详细信息可以根据序号在招聘信息里查询!定向招聘现役军人家属定向招聘烈士家属

招聘考试大纲

目录下载考试大纲一图看懂招聘考试报名

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男性身高cm以上,女性身高cm以上,合格。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十二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三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

  (二)胆囊摘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

  第十四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先天性或者获得性缺失一侧肾脏、肾脏移植史、肾盂积水、有梗阻的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五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Ⅱ型糖尿病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二)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

  第十六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七条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十八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十九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它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条癫痫或者其它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以及其它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不能通过军队聘用文职人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任意一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夏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文身的,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未纳入体检标准,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聘用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身高、体重、视力等标准可适当放宽。

  第三十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政治考核条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年8月,公安部、总政治部联合颁发《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

  《规定》主要从政治条件、程序方法和职责分工3个大的方面,对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进行规范。主要内容有:

一是严格政治条件。

  《规定》按照严于征兵政治条件的原则,重点从信仰信念、政治立场、主要经历、现实表现、社会关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细化明确了10种政治不合格情形,主要包括:

  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

  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

  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

  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

  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

  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

  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二是严格程序方法。

  在工作程序上,《规定》明确文职人员聘用对象的政治考核,必须按照填表登记、信息核查、走访调查、综合结论4个步骤组织实施。

  在具体方法上,除了审核证件、查阅档案、当面核实、发函调查等传统手段外,利用公安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对文职人员聘用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个人身份信息、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核查;借助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资源,对文职人员聘用对象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政治考核范围和行为领域全覆盖。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

  《规定》进一步明确聘用单位与公安机关的职责分工,统一制发《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表》,要求参与信息核查、走访调查、综合结论等环节的军地责任人,必须在政治考核表中签名,严格落实“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规定》还明确,在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单位联系方式

一、总参谋部咨询电话

-,-;电子信箱:zcmbwzrygz

chinamil.   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已全面展开,记者就广大应聘人员   答: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岗位共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个,非专业技术岗位14个;涵盖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图书档案、文艺出版、会(审)计等13类专业系列岗位。与往年相比,这次招聘岗位信息发布,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更加细化,在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问: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政策主要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扩大中高级岗位招聘数量,为高层次成熟人才进入军队工作创造条件。二是优化招聘岗位专业匹配度,在更大范围遴选适合到军队工作的优秀人才。三是首次定向招聘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充分体现军队组织对烈属军属的关心厚爱,以利于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问:留学回国人员能否应聘,有哪些要求?

  答:可以应聘。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问:已聘文职人员能否应聘其他岗位?

  答:原则上可以应聘。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聘对象的,在签订新的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问:哪些人员不能应聘文职人员岗位?

  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聘用为文职人员: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问:招聘考试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报名须知是应聘人员的必读内容,特别是文职人员有关政策法规、招聘公告等,应聘人员必须在全面准确理解后,再签订报名协议。二是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   答:不能修改。应聘人员只能凭有效身份证件再次报名缴费,已缴费用不能退回。

问:应聘人员学历高于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能否报考?

  答:应聘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应聘低学历的岗位,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匹配。

问:已评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实际工作,但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如何报名应聘?

  答:此类人员可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单位(机构)或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面试。其中,网上报名时,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可以用证明编号替代;面试时,本人须出具相关公文或者证明原件。

问: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人员,已通过相关考试但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如何报名应聘?

  答: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可以用考试成绩单编号或者准考证号替代;面试时,本人须出具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问: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迁回原籍且档案存放在原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是按高校毕业生还是按社会流动人才报名应聘?

  答: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一般应当放在原就读高校或者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的,其档案一般应当存放在户籍所在省就业指导中心。但也有少数省规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也可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属于少数省规定情形的人员,可以按照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但面试时应当出具户籍所在省相关文件。其他人员按照社会流动人才报名应聘。

问:如何准备文职人员招聘考试?

  答:今年,我们对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已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发布。应聘人员可登陆该网站浏览下载相关考试大纲,按照大纲要求复习备考。

问:招聘面试主要考核哪些内容,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答: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一般采取授课试讲、器械操作、才艺展示、现场测验等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左右,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问:新聘文职人员是否要进行军训?

  答:新聘文职人员要先接受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主要进行我军性质宗旨、优良传统、根本职能教育,以及军队相关条令条例和文职人员法规政策学习,并参加必要的军事训练。同时,还要接受为期1至3个月的首次任职培训,主要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以尽快适应军队工作需要。

问:文职人员是不是现役军人,与文职干部有哪些区别?

  答:文职人员不是现役军人,没有军籍,但属于在军队规定的编制岗位工作的人员,是军队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文职人员与文职干部分属不同管理体制,依据不同的政策法规体系实施管理。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文职干部是现役军人,除没有军衔外,其他管理方式与现役军官一样,而文职人员没有军籍,属于军队使用的非现役人员。二是文职干部实行任命制,而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约束相互之间的行为。

问:文职人员主要编在哪些单位,从事何种工作?

  答:目前,文职人员主要编制在军级以上机关和非作战部队,比如院校、医院、科研院所、文体单位、干休机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等,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文艺体育、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工作和事务性管理保障工作。

问: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有哪些规定?

  答:现行文职人员制度体系对文职人员的岗位设置、续聘竞聘、职级晋升、培养使用、考核奖惩等,作了系统设计和规范,为文职人员成长进步、干事创业提供了有力保障。①岗位设置。文职人员岗位分为两类,即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置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级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级至十三级。非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置10个等级,即一级职员至十级职员岗位。②续聘竞聘。文职人员合同期满符合规定续聘条件,且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时,符合规定条件的文职人员可以竞聘到中级、高级岗位。③岗位等级晋升。文职人员满本级岗位最低工作年限、在本级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的,可以在编制标准内晋升一级岗位等级。④职业能力建设。文职人员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和军事训练。文职人员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以在职攻读与聘用单位专业一致或者相近专业的学位。文职人员聘用后应当参加军队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通过考试和评审的,发给军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文职人员聘用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审核属实的予以认可,聘用前在地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与聘用后的时间合并计算,军地工作业绩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⑤考核评价。文职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体6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文职人员调整工资待遇、奖惩和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⑥奖励和处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对违反军队纪律的文职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问: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如何?

  答:文职人员的工资水平根据聘用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贡献,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确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对紧缺专业人员和优秀人才,工资适当从优。目前,文职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构成;文职人员的住房,由本人通过市场购买或租住住房的方式解决,军队按规定发放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文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保险金由聘用双方按规定缴纳。文职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的管理服务和生活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此外,文职人员在工作用车、乘坐交通工具、休假探亲、健康体检、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与现役干部待遇相同。下步军队改革后,文职人员的待遇保障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

问:文职人员是否要上战场?

  答:文职人员应当根据军队需要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在此期间不得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文职人员参加这些任务时,与现役军人的职责边界有着严格区分,主要在相对安全的区域从事技术服务和勤务保障工作,其生活待遇、医疗保障、任务补助等,比照现役军人执行,如出现伤亡,参照现役军人进行抚恤。

问:文职人员管理方式与现役干部有何异同?

  答:与现役干部实行任命制不同,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岗位确定职责,依据合同进行管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确定待遇,通过国家法定方式解决争议。在思想教育、组织生活、履职尽责、工作秩序、对外交往、安全保密等方面,严格按照现役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着装仪容、礼节礼貌、人事档案等方面,结合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实际需要和社会文明礼仪习惯统一规范和管理。

来当军队文职人员

来源:军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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