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何天带

最近,保姆何天带残忍杀害雇主一案震惊社会。事后该保姆还涉嫌以同样的方式杀害另外9位老人,其中2起未遂。日前,案件在广州中院开庭。据媒体报道,何天带庭上承认所有指控,拒绝向家属道歉。“反正我杀人偿命。”何天带说。辩护律师高尚称何天带性格扭曲,并将此归结为“个人经历惨痛,受过极强的刺激”。

那么何天带这种性格是怎么形成的?我们在这个案例上,又能学到些什么?据上海心理学硕士、著名精神分析师陈天星先生分析,何天带是属于恶性自恋,一种典型的偏执型人格障碍。恶性自恋这种人格的特点,就是它自己会形成自己的一套价值观,她总觉得她自己有理的,哪怕跟世界作对他都觉得自己是有理的,哪怕他到死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有理的。

从媒体报道上我们看到,她跟家里从小就关系不好,在她的童年的时候因为家庭教育、家人相处等等环境,使她感受不到妈妈的爱,就在她的内心形成了一种剧本:“妈妈是一个自我为中心的、不爱我的一个妈妈,然后我是一个没人要的小孩儿”。那么在形成这个剧本之后,产生的心理影响就是:我既然没人要,那我为了生存,我就不择手段。

陈先生认为,人类本身天生就是带有一些攻击本性的。这些攻击本性需要用爱去转化。而这个保姆在童年时就感受不到妈妈的爱,他的这种攻击性慢慢的就变成嫉妒感。他会嫉妒妈妈是强大的,妈妈是有爱的,但是妈妈不给我,那她就越来越仇恨,仇恨家庭的不公,仇恨别人的好,从而整个社会都成为了她嫉妒仇恨的对象。

据媒体报道还有一个细节,就是律师用几乎祈求的语气劝说何天带说出她的隐情,“何天带不吭声,她低头,沉默了几秒:‘不说了,太多人知道没用。’”。陈先生指出,这句话可以看出,何女士已经不觉得自己是属于人类这个集体,没有归属感,她觉得谁也理解不了她。可见,她内心是很孤独的,同时内心也是充满了很多偏执的想法。就是说别人都是不好的,而我是一个受欺负的。

我们得到什么启示?

陈天星先生认为,从这个案件以及不久前的中传媒大学李某杀人案,其背后都有反社会型人格的问题。因此他建议:

一是童年教育。父母教育子女带有强烈的控制性,经常打骂孩子;而且不关心别人、爱以自我为中心的父母,那么就很容易给这些孩子内心中形成负面的影响。

二是社会体制保障的完善。对这类犯罪动机要有更多的了解,社会需要公开讨论这些东西,让警察、社工、或者是专门的机构人员,对非正常情况、一些小线索能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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