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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两个令人痛心的新闻:一个是成都锦江柯基犬死亡事件;另一个是9岁男孩因丢手机被母亲殴打身亡。以下两段事件回顾,已经跟进的可以直接跳过。
第一个事件:年12月23日,成都姑娘小吴的柯基犬莱恩走丢。经过打听,她得知莱恩被小区门卫捡到送给两名男子,两男子又辗转送给一名女子。小吴联系上该女子后,对方不断以买狗粮狗窝、女儿喜欢狗为借口向她索要钱财。1月11日上午,小吴打听到女子的家庭地址,上门讨要,但对方一直不开门。小吴拨打报警,民警到场后,女子开了门,但拒不承认家中有狗。随后,小吴在该女子所住楼栋下发现奄奄一息的莱恩。经抢救无效,莱恩死亡,医生推断莱恩系高处坠落导致伤亡。目前,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已介入调查。
第二个事件:1月5日,江苏泰兴黄桥9岁男孩明明,独自出门玩弄丢了手机。寻找数小时无果,明明坐在雪地里大哭。最终他还是回了家,母亲得知后非常生气。她用胶布将明明的手脚、身体捆绑起来,不让他反抗;用木棍从傍晚6点打到深夜11点,打了歇歇了打;期间只喂了几口水。6日一早,明明只穿着秋衣秋裤趴在自己房间冰凉的地板上,永远地闭上了眼睛。邻居们都说,明明的母亲对别人客客气气的,但对明明却“易燃易爆”,三天两头都要打孩子,下手还狠。甚至还有邻居哭着说,可怜的明明解脱了。
大家看完这两个新闻,无不义愤填膺,要求法律严惩,并呼吁网络暴力大军再次来袭。狗哥刚才翻了翻法条,把狗狗从楼上扔下来摔死,可能触犯的刑法罪名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构成此罪要求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第一个事件中的恶毒女子何兴丽故意将狗狗摔死,主观上符合故意毁财,但狗狗的身价未必达到“数额较大”(元以上),摔狗狗的行为也未必被认定为“情节恶劣”,因此第一个事件中的女主很有可能被治安管理处罚,被处罚之后再民事侵权赔偿小吴。刚才又看了一眼微博,有人爆料何兴丽骗了学生多万,这个信息有待查证。
第二个事件,很多朋友都认为这个母亲手段残忍,行为恶劣,把自己的孩子打死,应该是故意杀人,但以目前新闻里的信息来看,她只构成了虐待罪,作为孩子的母亲,她主观上是虐待孩子的心理,客观上虐待行为导致了孩子死亡,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她打孩子就是为了杀死孩子,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而虐待致人死亡,最高只能到七年有期徒刑(二年以上七年以下)。
法律处罚常常不能符合人们的期望。还好,网络暴力像一把双刃剑,有时会无脑的伤害到无辜的人和单位,有时却可以对那些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的人穷追猛打,对这些严重碰触民众心理底线的人以震慑。在亿万网络自媒体的聚光灯下,妄图悄悄任性作恶而不被发现只能是自欺欺人。大众舆论对明显不符合人伦道德行径的批判越来越及时强烈,这也许就是科技进步反哺道德进步的表现。
看看第一个事件中,受害人与何兴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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