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啊,说什么我在给政府洗地。记住一句话:永远不要给一个激情犯罪的反社会人格犯罪分子找理由和借口,不要滥用同情心。我特别反感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他的行为和恐怖分子的行为,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没有政治诉求。如果他有政治诉求,这个行为就叫恐怖袭击。他是主动的主观犯罪,而不是被动的客观逼迫。他主动换班,主动饮酒,主动驾驶。这些都是他做出来的主动行为。如果把他的经历作为他主动行为的理由,那有太多太多人可以去杀人了——可是,现实就是:其他人并没有去杀人。这一类人,在社会上都是一个样子。我看见的太多了。他们贪得无厌,自己的欲望或者不合理诉求无法得到满足的时候,就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去讹诈他人或者政府。讹诈不成的时候,就使用偏激的手段。这一类型人的存在,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民生问题,也不是什么经济问题,这种人就是低端的利己主义者、巨婴、社会渣滓、败类。他不是那种活不了活不下去被所谓“官逼民反”的可怜人。不过,他们当地有些人是想借着这个事情,炒作一下,把他塑造成那种人,然后借他这个事情去实现自己的诉求。这些人,大概率和他是一类人,只是没有那么偏激。想实现自己的诉求,可以,通过正规途径,正规渠道去做,但是别用这个案子。因为这个案子受害者太多,你们不怕晚上睡不着么?为了自己的诉求,去利用这个案子,将来是要倒霉的。哪些人是需要同情和帮助的可怜人,哪些人是无赖骗子人渣,我还是分得清楚的。最直接最直接的判断方法,就是行为。诸位网友自己仔细想想,你看见的真正意义的可怜人,有哪个会去杀人?还带着无辜的人一起杀?一个都没有。可怜人都是被欺负的对象,被一些干部应付、被一些社会上的混混欺负,他们从来都不会爆发,一旦要爆发,他们爆发的方式也是伤害自己,而不是去伤害别人。认真的再看看这段话。那有没有老实人被逼着杀人的?当然有。但是,现实中太少太少了。绝大多数“老实人”都只存在于某些媒体的报道里,而不是现实中。因为我们的时代,或许会让老实人吃亏,但是不会把老实人逼到要杀人或者自杀。现实中同样有“爱管闲事”的人,替老实人打抱不平,同样有秉持原则的人替老实人遮风避雨,同样有其他的老实人给老实人站台撑腰。老实人或许会吃亏,会倒霉,但是往往会平平安安,只是做不了大官赚不来大钱,但是往往只要没有人去伤害他们,他们总能做到衣食无忧,踏踏实实过完一辈子。所以,这个事情上,不要被迷惑了。稍微琢磨一下,一个有单位工作了二十多年的、有稳定收入有婚史的、知道把公有自管房放出去收租的人,真的是你以为的那个人吗?至少我的经验告诉我,大概率不是。有网友问我,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犯罪,有没有办法预防?用网络语言来讲,就是巨婴激情报复社会,有没有办法预防?这个我并不是完全都懂,只是以前看过一些报道和资料。所以简单的说几句,并不一定全部正确:实事求是的讲,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理论证明这个是可以预防的,但是就我个人的经验和阅历来看,我觉得那些理论都是纸上谈兵。以现阶段的实际防控能力,对于这种激情的、偶发的、反社会人格的犯罪,基本上无法预防。首先,我们无法知道哪些人是有反社会人格的人,而真的有这种人格的人,自己并不知道也不了解自己有这个情况,实际上,绝大多数人甚至是他们的家人,都不知道也不了解这个情况,所以依旧是无法提前预知。如果他本人或者他家人知道了,一定会去治疗,无论是找精神科还是找心理科,总是可以提前预防的——但是,这种情况目前来讲,还是比较难发现。其次,这种犯罪的随机性太强了,而且极易形成犯罪模仿。有一些这样的犯罪,并不是说真的想犯罪,而是看见了这样的信息之后,触发了犯罪模仿,这个就很糟糕。这样的案例很多,大家感兴趣了,可以自己搜搜。一旦触发之后,无论再强悍的防控设备,都只能是发生了才知道。像这次这个案子,前后过程很短很快,根本来不及反应。第三,那有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解决这类问题?这个倒是可以讨论的议题。不过,只能说是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例如,改变国家标准,对于一些桥梁、高架的护栏,设计成防撞的,让公交车撞不断,那就可以了。不过这样一来,我估计从设计开始就要重新改。那将是个巨大的工程,因为护栏不是用来撞的,基本上不太现实。又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于一些人的言论和行文分析,进行一个筛选。这个倒是可以尝试的事情,但是,这里又涉及到了一个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去搜集这些信息?又该怎么保护这些信息不会被外泄?又该怎样确定哪些人群是需要分析的人群?而且,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人的不可预测性。人没有被注定的,人的性格,也是会改变的。不过,绝大多数潜在的犯罪分子,都还是有特征可寻的。虽然说目前这个事情,在全世界都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但是好在这种犯罪的数量并不是很多,与其他犯罪相比,正常人犯罪的概率更大。所以,也不必有什么不安的感觉。如果非要有什么分辨的方法,我个人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替这类犯罪开脱的人,我要远离。因为这类人大概率不会是和我同一类人,他们大概率会伤害到无辜。我本人更容易成为受害者,而不是施害者,所以我就趋利避害,躲开给施害者开脱的人。这就是我的方法。事实上,这个方法是很多人的生活经验,不仅仅是我的。剩下的,我也不是都懂。还得看看搞犯罪心理学的人怎么说。就这样吧。晚安。崔紫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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