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是一种常见的心境障碍,可由各种原因引起,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且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严重者可出现自杀念头和行为。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抑郁症自杀常与兴奋/躁狂症状共存

抑郁症患者在试图自杀前常处于抑郁混合状态,即抑郁与兴奋/躁狂症状共存。抑郁混合状态常出现于患者尝试自杀之前。所谓抑郁混合状态,即患者身陷抑郁之中,但却同时存在兴奋或躁狂症状。与那些未曾尝试自杀的患者相比,抑郁混合状态在有自杀未遂史的患者中更为常见。事实上,所有曾尝试自杀的抑郁患者中,有40%处于这种状态,这些患者的自杀风险也比单纯抑郁者高得多。

存在自杀未遂史的患者中,女性更为多见,一级亲属罹患双相障碍的比例更高,精神病性症状或非典型特质更为多见。此外,曾尝试自杀的患者在过去由于轻躁狂或躁狂而更换抗抑郁药、对治疗应答不佳及存在心境不稳/易激惹的比例接近未曾自杀患者的2倍。

抑郁症患者自杀预兆行为

一名抑郁患者若存在以下现象,自杀风险更高:

1、危险行为(如鲁莽驾驶、淫乱行为等),可使自杀风险升高1倍以上;

2、精神运动性激越(在屋内来回踱步,绞手,来回拽衣角及复位,以及类似行为),自杀风险升高40%以上;

3、冲动(凭一时兴起做事,无预见性、反省心或不考虑后果),自杀风险升高26%。

4、边缘型人格障碍和物质滥用障碍是自杀未遂抑郁患者最常共病的两种精神障碍。

在我们看来,针对每一位抑郁症患者评估这些症状相当重要,也具有突出的治疗意义。上述症状中,有很多并不会被患者所自发提起,临床医师需要直接主动地加以询问。然而,很多医生可能忽视了这一点。

抑郁症患者大多否认自杀

不表达自杀观念不意味着个体不会采取自杀行为,很多因素可导致高危个体否认存在自杀观念,须加以警惕。我们要把重心放在预防自杀,而非预测。患者否认自杀观念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包括:

1、被问及当时确实不存在;

2、对医生所问的问题不甚明确;

3、自杀观念转瞬即逝;

4、害怕失去自主权、人际关系或工作;

5、害怕被审判或歧视;

6、感觉自己仿佛没有能力得到帮助;

7、感觉自杀是一种示弱的标志;

我们需要知道,即便有些人并不表达自杀观念,也有可能死于自杀。这一领域真正缺乏的是针对个体自杀前30天内状态的研究。我们需要确定那些使个体对自杀易感,并最终导致他们采取自杀行为的高危因素。

医院的韩效兰主任说:若抑郁患者出现危险行为、精神运动性激越及冲动表现,其自杀风险较其他患者显著升高。所以当家属发现患者有上述行为时,就要尽快带他向专科医生求助,早期诊断和及时治疗常常可以避免发生可怕的后果。病人有明显的自杀倾向时,光靠心理安慰和劝说是不够的,积极的进行实质性的综合治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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