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纪的增大,老年人身体的各项机能会逐渐衰退,如果此时还伴有认知功能障碍和精神障碍,其照护就会变得更为困难。因此,一旦出现意外,后果难以控制,容易造成纠纷。笔者通过分析一例处理及时的老人骨折后出现精神异常要自杀的案例,与各位一起探讨对这类患者该如何照护与防范。

病例分享

女性,83岁。股骨颈手术后一月余。既往病史有糖尿病、高血压、子宫脱垂病史。入住某养老院近3年,生活能力评估为基本自理。于年5月某日凌晨1时,患者自行起床取物时不慎跌倒,造成“右侧股骨颈骨折”。医院接受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手术拆线后返回该养老院。

返院后体检发现,骶尾部有一2cm×2cm大小的Ⅱ度压疮,于是在养老院行压疮换药,但这次住院期间,患者情绪很不稳定,经常哭泣且有睡眠困难。有时分不清白天黑夜,还常常半夜自行下床活动。鉴于患者的临床表现,年7月某日,养老院请精神科医生会诊,医生建议用药:艾司唑仑1mg睡前口服、利培桐1mg每日两次口服。意见反馈给家属后,家属很犹豫,不愿让老人吃药,提出再观察一段时间。

年8月某日晚,患者以没人处理压疮为由哭诉,打电话给家属,表示不想活。当时夜班护士、护理员反复解释和安抚均无效。晚上10点,患者情绪失控,扬言要自杀,并要求养老院赔钱。鉴于以上状况,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跌倒或其他意外事件,值班护士向护士长报告,对患者采取保护性约束,并于次日,就此事通知家属来院进行沟通。

事件分析:

1、患者长期受慢性疾病困扰,特别是“子宫脱垂”这样的难言之隐,更是使之苦不堪言,内心的痛苦积压成疾,造成心理自卑、情绪不稳、人格障碍。

2、患者在养老院跌倒后,经过手术的痛苦与压疮的痛苦,所以返回养老院后带有忿懑的情绪;

3、养老院虽然请精神科会诊,明确具有精神方面的症状,但对对家属只行了告知义务,并没有在家属拒绝执行医嘱时,做好风险预估和签下免责协议。

医方意见:

1、在事件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应对,在心理干预无效的情况下,立即向护士长反映,对患者采取了保护性约束,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

2、将此事件提到工作日程,积极与家属沟通,进行约谈,取得家属的理解与配合;

3、在约谈过程中养老院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家属带患者看精神心理科,听取专科医生的治疗意见或方案;家属将患者接出养老院,缓解其症状,平稳后再评估是否能适应养老院生活,且发生跌倒、自伤、自杀等意外风险极大,对其在养老院发生的跌倒、自伤、自杀风险家属自行承担。

家属意见:

家属来养老院进行约谈,听取院方的意见后,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暂时不同意约束,愿意自行承担风险;同意接老人回到家中居住一段时间,并带老人到精神心理科检查;但接回去之前家中要准备,所以先安排儿女轮流来养老院陪护老人,以缓解老人情绪。

约谈效果评价:

通过约谈后,双方达成一致,家属每天安排儿女陪护,经过药物治疗,患者的情绪稳定,能够配合院方的治疗和照护,安全风险降低。经过一段时间治疗,老人肢体功能逐渐恢复,压疮治愈,精神状况也有所改善,工作人员压力随之减轻,照护工作进入良性状态。

讨论:

照护老年人不容易,特别是患有认知障碍的老年患者,发生意外的几率更高。作为养老院工作人员应该积极防范风险,要与患者及家属反复宣教,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签订免责协议。如此,就算发生意外,家属也会有心理预期,减少矛盾和纠纷。针对这起不良事件,医院进行了危机干预和启动家属约谈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优化风险管理制度,积极应对风险管理的能力,类似的不良事件是可控的。因此,希望养老机构应做好老人及家属防跌宣教和风险管理工作,切实预防跌倒的发生。如果为不可避免风险,也要积极干预,通过有效沟通取得家属理解与配合。

综上所述,老人的安全是养老院的重中之重,容不得半点的疏忽,因此,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练内功;充分沟通,防纠纷;防患未然,堵漏洞。

来源:《医师在线》,9(27):9.

青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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