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用医疗手段和心理咨询治疗,都只能减轻症状,几乎无法彻底改变的一种犯罪型人格障碍。最好的办法就是如果触犯法律,有恶性犯罪事件后!否则不管他在监狱里怎么改造好,不是他变好了,是因为他认为“干不过”狱警,所以他会“夹起尾巴做人”,但当他遇到比他“弱势”的人以后,立刻“原形毕露”,凶狠的继续伤害别人。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为刑满释放人员。3月14日15时许,郭某某在北京市东城区一超市内排队结账时摘下口罩,打电话。排在后面顾客段某某(男,殁年72岁)提醒其应当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引起郭某某的不满。后郭某某将段某某摔倒在地,并用双手击打段某某,致段某某受伤。郭某某在逃离现场过程中,又打伤两名超市员工,后被当场抓获。被害人段某某因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3月20日死亡。大家还记得前些年大兴区也出现过一起,刑满释放没几天的人,因为他要停车,有个推着婴儿车的妈妈走慢了些,他下车举起婴儿车中的孩子,高高举起来,一下给摔死了。这两起事件,大众都矛头指向监狱没有改造好犯人,就释放到社会。但大家都忽略了“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是没有道德标准,没有良知的。不管什么时候回到社会,都是大众的“祸害”!如果你可以辨别你遇到的人是“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一定不要跟他讲道理、辩论等。用最快的速度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强烈建议!法律制订要加入“心理鉴定”因素,对于“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反社会人格障碍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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