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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

在老家的八月底有几天也是这样的,空气稀薄而热烈,放佛空气中有一种悲哀、惹人怀念家乡而怪熟悉的东西。人无非是其气候经验之总和而已。

——《喧哗与骚动》

01

威廉·福克纳,年诺奖获得者,美国“意识流”小说巨擘。

按作家谱系论,福克纳接的是康拉德、舍伍德·安德森和以爱伦·坡为代表的美国南方哥特小说的班。

02

不同于几乎同时代的海明威简洁、凝练的文风,福克纳文字之靡丽华美,结构之复杂多样,“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之庞杂令人瞠目,俨然一副“去你妈的,老子就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的乖张模样(语出自汪曾祺)。看到长篇就发怵的读者朋友倒不忙阅读他的几部代表作,大可以先去试试他的怪诞短篇小说《献给艾米莉的一朵玫瑰花》。

什么是“意识流”,用大白话来说就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主要特点,一个字:“乱”。许多人不愿意阅读严肃文学作品的原因之一就是太费脑子,而“意识流”小说堪称“费脑”之最。

“意识流”小说是相当封闭且缺乏柔情的,作者罔顾读者的脑力和阅读习惯,用流动的、通常是违背逻辑和时序的心理描写在作品和读者之间人为地设置了一道天堑,如果一般的线性小说是一条干净的绳索,那“意识流”小说就是亚历山大大帝的“百年绳结”。

意识是水,而情节是酒杯,曲水流觞,任意挥霍流泻。功力不够的读者几乎很难踏足期间。正因为“意识流”小说有一种“此花开后百花杀”的美学上的胜利,自然也会有一定的阅读门槛,所以当下提到“意识流”小说,难免有一些谄媚读者的色彩。

这本书里“意识流”的部分,被出版社用不同的字号字体明明白白地与正文区别开来,大段大段跳跃式的思维和心理描写,没有一个标点,像一位演唱技巧臻于完美的歌手在不换气的情况下唱了一首完整的歌。

为什么“意识流”会显得“乱”?跳出作品,居高临下地看一看,人的思维和意识绝不会像一般线性叙事的文学作品那样井然有序,而是像紧绷的弓弦和盲发的子弹,不知何时、何处就会被触发,犹疑、疯狂、平静、矛盾、无措,稀稀落落。

回到这部作品上来看。许多人说它晦涩艰深,说它线索无法连缀,说它不知所云。讲道理,相较于福克纳其它一些作品,例如整体更为成熟的《押沙龙,押沙龙》,人物线索更多的《喧哗与骚动》,主题更复杂的《我弥留之际》,残忍描写更密集的《圣殿》,我个人认为,《八月之光》无疑是最容易读懂的一部,其中的“意识流”部分也相对较少,故事情节更为明朗。

福克纳的笔像一台时空切割机,肆无忌惮地拆分时空,且让我们看一看他是如何排兵布阵的。

小说第一章节是线索人物莉娜的出场,第二章节是核心人物克里斯默斯的出场,第三章节是又一位线索人物退役牧师海托华的故事。第四章节是线索人物拜伦拜访海托华,开始向后者讲述关于莉娜的传闻和伯顿家的房子失火事件(与克里斯默斯相关),由此,三条线索,三个人物被扭结到了一起。第五章节插叙,写克里斯默斯杀害伯顿小姐前一天发生的事情,在克里斯默斯走向伯顿小姐的房子那一刻停格,接下来开启延宕模式。第六章节倒叙,回溯克里斯默斯的身世之谜,随后的几个章节引领读者跟随克里斯默斯十几年的颠沛流离进近,到了第十二章节,方才接着第五章节的最后,写到克里斯默斯走进卧室以及之后犯下罪行。第十三章节再次回到了故事的开头......

卧槽,无情。

福克纳就爱这么不停地描述,打断,描述,再打断,用碾压式的技法,打到了读者的七寸,让读者渐次成为他的笔下之臣。比如我。

但事实上,为什么我会说它没有那么“乱”,没有那么“意识流”。它的起承转合不像其他一些意识流作品那样粗放、杂乱无章(对,说的就是你,《芬尼根守灵夜》),而是环环相扣、错落有致,尚有规律可循的精细化作业,读者完全不会因为找不到头绪而绝望。不得不说这是福克纳一次叙事技巧井喷式的表演,彰显其对于写作空间的架构和把握的能力。同时,这也是一部能给人以纯粹感动的作品。

说到技巧,顺带说一句,小说创作中的技巧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故作清高、轻视技巧的人,压根就不懂艺术。但创作者不要妄图轻易模仿某种技巧,真要谈到“意识流”小说对写作的启发,那就是:随时随地,要有一种大胆去写、不怕尝试的孤勇。

03

故事是不复杂的。

两条故事线。其中一条,就是从小说开头就交代了的莉娜的故事线。淳朴淡然的农村姑娘莉娜,在已有身孕的情况下遭到情人卢卡斯·伯奇(后改名“布朗”)的抛弃,毅然背井离乡,徒步“寻夫”,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和伯奇名字发音相似的拜伦·邦奇。在相处过程中,拜伦对这位温柔善良的年轻妇人心生爱慕,愿意违逆世俗眼光娶她,然而始终被拒绝。后来,谋杀案的重要证人、举报者,也就是那位负心汉“布朗”,在莉娜的婴儿降生之后被羁押着见了她一面,随后跃窗逃离,遂莉娜被二次抛弃,小说的最后,她在拜伦的陪伴下再次踏上“寻夫”之路。

另一条线是乔·克里斯默斯的故事。他的父亲因被疑有黑人血统,被极端种族分子外祖父开枪杀死,外祖父辱骂母亲是和“黑鬼”苟合的“荡妇”,在她临盆之际,手持猎枪站在产房外,拒绝任何人的探视和医生的救助,母亲因此难产而死。

外祖父将小克里斯默斯送入孤儿院,并长期监视,又向其他孤儿散播克里斯默斯是“黑鬼”的谣言。后克里斯默斯因无意间撞见营养师偷情被送养。养父麦克伊琴是一个清教徒,常常虐打他。在和“初恋”波比私通,为了保护波比砸死养父之后,他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生涯,直到成为离群索居的富婆伯顿小姐的情人,克里斯默斯向她透露了自己的血统,而伯顿小姐一心想要掌控、改造他的生活,逼迫他去黑人学校学习法律,在伯顿小姐掏枪威胁之下,克里斯默斯用匕首割断了伯顿的喉咙,并放火烧掉了伯顿家的房子。经历了数日的逃窜流亡,最终,顿悟的克里斯默斯被狂怒的镇民处以私刑,并在死后遭到阉割。

04

人物是复杂的。

福克纳塑造得最好的人物都是类似克里斯默斯这样、有边缘型人格障碍的疯子或半疯子。

乔·克里斯默斯。克里斯默斯,即Christmas,圣诞节,乔,即Joseph,耶稣的养父。他在圣诞节前一天被祖父遗弃在孤儿院的门外,这样的命名有种显而易见的宗教“隐”喻,他在昭示读者,克里斯默斯是个没有来路亦没有自我的人,从生到死都无法摆脱身份的困境。

在他那位极端种族主义的外祖父口中,他是黑人与白人的混血儿。这个身份究竟是否能被坐实,小说中没有给出线索和答案。我们只能看到的是,小说中的世界是一个黑人与白人二元对立的世界,身为黑人,克里斯默斯不受待见,被黑人群体拒绝的同时,他自己也不甘心向黑人身份妥协;身为白人,他又时时刻刻如芒刺在背,把它看成是一种僭越,他想要和身边人倾诉身世的困惑,没有成为完完全全的“白人”的底气。

因为身份的疑窦,他一出生就失恃失怙,在孤儿院任人欺凌,没有归属感,逐渐形成最初的孤立型人格。在被养父一次次饿晕、虐打之后产生了与正常社会关系的疏离,以及对世界的消极对抗和屈从,因此,当他面对隐忍温和的养母给出的恩惠时,反而表现出敌意。从对初恋的狂热、莽撞,到被鄙夷和抛弃、再到杀死养父,彻底形成了对抗攻击型人格。也正是这种反社会人格,才能让他和伯顿小姐维系了长久的病态依恋关系。

如果说血统的不确定性最终导致了乔的悲剧,那同样病态的伯顿小姐点燃了这场悲剧的最后一把火。她年逾四十,不曾婚嫁,原本终身困守清教徒禁欲主义的牢笼,却在被克里斯默斯强奸后,人格的双重性被激发。一方面,她继承父辈的遗志,服务于黑人。另一方面,她笃信家族的诅咒,看似是反种族主义者,实则以黑人的上帝自居,意图对克里斯默斯实行清教主义的专制。

再说牧师海托华。他因为家族渊源,从神学院毕业后,来到杰弗生镇当一名牧师。他沉浸在祖父曾经的荣光中不可自拔,看似是在布道,实际是狂热地宣扬祖父的丰功伟绩,妻子在遭到冷遇后出轨,又在混沌的情绪中坠楼身亡。他被教会罢免,被媒体和民众戳着脊梁骨骂成杀人凶手,被好事者暴打后捆绑在树上。最终只能住进与世隔绝之地,只有拜伦不时来探望。

他的结局到底是什么,译后记中清楚地提到了“临终”二字。在他被克里斯默斯用枪托打伤后,有一段长意识流描写,写他自己终于在看到莉娜的孩子出生后与过往的顽固决裂,并抱憾于妻子的死,得到了和克里斯默斯一样的顿悟。他用生命中最后一声呐喊竭力地帮助了克里斯默斯。

杰弗生镇的镇民是保守、排外、愚昧又残忍的,“他们个个都相信这(伯顿被杀)是桩黑人干的匿名凶杀案,而且他们深信不疑,她被强奸过,至少两次——割断喉咙之前一次,之后又一次。”作为镇民的参照,坚毅、平和的莉娜和忠诚、执着的拜伦是这片庞大黑暗幕布下隐约透出的光,他们的心灵深处有“亘古至今的真情实感,爱情、荣誉、自豪、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他们的交汇是这场残酷的沉默中最幸运、最动人的救赎。

05

福克纳的受难情结。

福克纳常常借用《圣经》和古希腊神话中受难悲剧意象的象征意义,以之传情喻世。

加缪曾说:“梅尔维尔之后,还没有一个美国作家像福克纳那样写到受苦。”

福克纳笔下的所有人物,与其说经历了或长或短的一生,毋宁说是体验了不同的受难过程,在不断迷失的过程中寻回自我。

尽管是个卑贱的现代流民,克里斯默斯仍在不断的碎片化和异化之后,有勇气像俄狄浦斯那样对命运说“不”,他“杀死”了自己,当他踏入摩兹镇的那一刻,已经决心从容不迫地应对死亡,以一份健康的坦然。从“在场的死者”到“离场的生者”,他就像那个抱着马脖子哭的尼采,不是什么Christmas,只是个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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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

尾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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